“北国都江堰”的涅槃重生
“北国都江堰”的涅槃重生
“北国都江堰”的涅槃重生“北国都江堰”的涅槃(nièpán)重生
河南(hénán):推动跨区域、跨部门协作
保护秦渠枋(qínqúfāng)口文化遗址
◆ 秦渠枋口的功能辐射范围覆盖济源(jìyuán)、焦作两地,形成“渠头在济源、渠尾在焦作,渠首管理在济源、灌溉受益在焦作”的状况(zhuàngkuàng),再加上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办案复杂程度远超预期(yùqī)。
◆ 检察机关建议(jiànyì)文化保护要穿上(shàng)“科技铠甲”。相关部门不仅增设监控设备,实时监测文物状态,还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,留存碑刻原始数据,为后续修复提供(tígōng)科学依据。
◆ 秦渠枋口(kǒu)公益诉讼(sùsòng)案涉及文物保护,关乎(guānhū)周边群众生产生活,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、综合履职,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妥善解决了文物保护、水利设施灌溉、河道行洪安全等问题,还协调推动(tuīdòng)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工作,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(lìyì)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清晨的(de)沁河笼罩在薄雾中,水流声中仿佛能听到历史的回响。秦渠枋口——这座始建于秦朝的水利工程,曾以“隔山取水”的智慧灌溉河南济源、焦作两地(liǎngdì)60余万亩(yúwànmǔ)良田。然而(ránér),岁月侵蚀、管理缺位,让这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陷入(xiànrù)险境:碑刻风化、取水口废弃、灌溉与行洪矛盾交织……
今年3月,河南省济源市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(zhìyuànzhě)齐波登山时目睹(mùdǔ)秦渠枋口现状,痛心不已:“再不保护,历史(lìshǐ)就真的消失了!”他连夜整理材料,向济源市检察院提交公益诉讼(sùsòng)线索,一场以法治力量守护千年文明的行动就此展开……
从(cóng)志愿者呼吁到检察长包案
沁河是黄河一级支流,发源于(yú)山西省沁源县,切穿太行山流入河南省,经济源、沁阳、博爱、温县(wēnxiàn),于武陟县流入黄河。
古代沁河两岸的(de)人民在太行山沁河出山口建设了沁河水利工程。该工程的广利渠(qú)渠首(qúshǒu)“枋木为门,以备蓄泄”,故得名枋口堰(kǒuyàn),当地群众称之为秦渠枋口。它开创了“隔山取水”之先河,也是(shì)我国最早利用水流弯道原理修建的水利工程之一,成为研究古代水利科学的重要实物,与郑国渠、都江堰同期建设,因此又被誉为“北国都江堰”。现存广利渠和东汉至清朝陆续建成的永利渠、广济渠、大利渠、小利渠、甘霖渠、广惠渠共(gòng)7条渠首遗迹和大量的碑碣题刻、古代建筑(jiànzhù)等。
然而,齐波提供的遗址现状照片让(ràng)人揪心:露天(lùtiān)碑刻字迹模糊、取水口被淤泥掩埋、拦水堰残骸堆积河道……
“这不仅是文物,更是群众的‘活命渠’!”济源市检察院检察长(jiǎncházhǎng)郑磊(zhènglěi)当即决定成立办案组,启动公益诉讼初步调查。
秦渠枋口位于济源市五龙口镇沁河(qìnhé)出山口处,但其(qí)功能辐射范围覆盖济源、焦作两地,形成“渠头在济源、渠尾在焦作,渠首(qúshǒu)管理在济源、灌溉受益在焦作”的状况,再加上其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郑磊发现办案(bànàn)复杂程度远超预期。
图中(túzhōng)最右侧建筑为秦渠枋口古水利设施永利渠取水口。
“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发现,秦渠枋口5个(gè)古取水口中,3个已完全废弃;露天存放的九通碑刻风化严重,文字几不可辨。”郑磊告诉记者,文物保护与(yǔ)民生需求(xūqiú)也面临“两难”——为发挥秦渠灌溉功能,满足广利灌区沿线农业灌溉需求,灌区管理机构时常在沁河主河道人工堆砌拦水堰来抬高(táigāo)水位,但一到汛期,这些拦水堰可能阻碍洪水下泄,所以河务部门多次在汛期将拦水堰拆除(chāichú),形成拆建循环(xúnhuán)困局。
案件层层上报至河南省检察院。“文物保护不能等(děng),必须打破(dǎpò)地域壁垒!”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决定包案办理该案。
3月20日清晨(qīngchén),段(duàn)文龙与有关(yǒuguān)部门负责人等一起来到沁河岸边,实地查看取水口。“灌溉功能退化、行洪矛盾突出、文物修复滞后……这些问题必须联动解决!”段文龙认为。
当天下午,段文龙在济源市检察院面对面(miànduìmiàn)听取齐波的意见,随后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(huì),要求济源市两级检察机关一体(yītǐ)履职,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,通过磋商、检察建议等方式(fāngshì)推动问题尽快解决,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。
此次会议(huìyì)形成一个重要(zhòngyào)工作思路:不但要督促秦渠枋口灌溉设施专项(zhuānxiàng)保护,而且要妥善处理灌溉功能与河道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,并协调推动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。
跨(kuà)区域协作与科学治理
在河南省检察院的(de)(de)指导下,济源市检察院办案组兵分三路:一是对风化碑刻进行拍照,留存图片等(děng)证据;二是梳理文化广电和旅游局、水利局、河务局等7个部门的法定(fǎdìng)职责,明确“权责清单”;三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算拦(lán)水堰对行洪安全的影响,确保整改方案科学合规。
“在(zài)检察机关的推动下,我们依托《沿黄河—济水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》,与五龙口(lóngkǒu)镇政府等单位成立常态化人防专班,明确(míngquè)职责分工,强化日常巡查与维护(wéihù)。”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牛东红告诉记者。
记者日前在沁河岸边采访时看到,技术(jìshù)人员正在沿河安装实时监测文物状态(zhuàngtài)及周边环境的全天候监控设备。牛东红介绍说:“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检查时,检察机关建议文化保护要穿上(shàng)‘科技铠甲(kǎijiǎ)’。我们不仅增设监控设备,实时监测文物状态,还组建4人的巡查队巡检(xúnjiǎn)遗址,并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,留存碑刻原始数据(yuánshǐshùjù),为后续修复提供科学依据。”牛东红还告诉记者,他们已经向河南省文物局申报秦渠枋口灌溉设施专项保护方案。
4月7日,济源市检察院向(xiàng)齐波(qíbō)反馈整改进展:监控(jiānkòng)设备已覆盖遗址核心区,碑刻数字化档案初步建成……“古渠焕新,指日可待!”齐波满怀期待。
秦渠枋口灌溉功能与河道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(máodùn)又该如何解决?
“灌区管理机构(guǎnlǐjīgòu)采取在沁河主河道人工堆砌拦水堰的方式抬高水位,但近几年每年都被黄河水利委员会作为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交办(jiāobàn)给(gěi)济源,要求限期清除整改。”郑磊说。
针对上述问题,济源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委托第三方(dìsānfāng)机构科学论证,第三方机构通过GPS测量,结合沁河冲刷深度、左右护岸、防洪标准等相关(xiāngguān)资料,出具“拦水堰不影响行洪”的报告,这一结论为破解“拆建循环困局”提供了关键(guānjiàn)依据。
记者了解到,有关部门后期会建设一个防汛(fángxùn)与蓄水双用的水闸,目前建设方案正在报批中(zhōng)。
推动申报(shēnbào)世界灌溉工程遗产
今年5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:“今年以来,我国一些地区出现旱情,有的还(hái)在持续,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,加强用水(yòngshuǐ)调度(diàodù),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和农业灌溉需求。”
郑磊告诉记者,秦渠枋口灌溉范围涉及济源、焦作两地,渠首(qúshǒu)引水工程均位于济源市沁河出山口处。济源市水利局、焦作市引沁(yǐnqìn)广利灌区管理局都曾启动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工作,但(dàn)因(yīn)种种原因均未成功。
鉴于灌溉范围及管理权限涉及(shèjí)两市(liǎngshì),在河南省检察院的推动下,申遗事项已经由河南省政府牵头(qiāntóu)研究部署,目前已经成立由省水利厅牵头,财政厅、农业农村厅、文化和旅游厅、文物局(wénwùjú)等部门参与的申报工作专班,编制申报工作方案和规划。
段文龙表示(biǎoshì),秦渠枋口公益诉讼案涉及文物保护(wénwùbǎohù),关乎周边群众生产生活,省市县三级(sānjí)检察院一体履职、综合履职,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(zhínéng),妥善解决了文物保护、水利设施灌溉、河道行洪安全等问题,还(hái)协调推动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工作,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全国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、河南欧帕工业机器人有(yǒu)限公司数控技术员孙志光谈起秦渠枋口的保护工作时很有感触:“检察机关用法治和科技‘双轮驱动’,让千年古渠焕发新生,这是传统文明与(yǔ)现代治理的融合!”
他还特别关注到检察机关在跨部门协作中(zhōng)的(de)作用:“过去文物保护常陷入‘九龙治水’的困局,但这次‘府检联动’破除了(le)地域和职能壁垒,用‘权责清单’明确各方任务,用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责任,这种法治化、精细化的治理模式值得(zhíde)推广。”
对于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,孙志光充满期待:“秦渠枋口承载着中华农耕文明的精髓,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大局,既修复古渠保障民生(mínshēng),又(yòu)推动遗产‘走出去’,如果(rúguǒ)申遗成功,将极大提升河南文化软实力。建议下(xià)一步引入更多(duō)智能监测设备,充分运用工业物联网技术更好守护文化遗产,让千年古渠真正‘活’在当下、惠泽未来!”
(检察日报(rìbào) 记者:谷芳卿 视频:正视工作室 张颖轲 谷芳卿)

“北国都江堰”的涅槃(nièpán)重生
河南(hénán):推动跨区域、跨部门协作
保护秦渠枋(qínqúfāng)口文化遗址
◆ 秦渠枋口的功能辐射范围覆盖济源(jìyuán)、焦作两地,形成“渠头在济源、渠尾在焦作,渠首管理在济源、灌溉受益在焦作”的状况(zhuàngkuàng),再加上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办案复杂程度远超预期(yùqī)。
◆ 检察机关建议(jiànyì)文化保护要穿上(shàng)“科技铠甲”。相关部门不仅增设监控设备,实时监测文物状态,还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,留存碑刻原始数据,为后续修复提供(tígōng)科学依据。
◆ 秦渠枋口(kǒu)公益诉讼(sùsòng)案涉及文物保护,关乎(guānhū)周边群众生产生活,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、综合履职,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妥善解决了文物保护、水利设施灌溉、河道行洪安全等问题,还协调推动(tuīdòng)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工作,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(lìyì)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清晨的(de)沁河笼罩在薄雾中,水流声中仿佛能听到历史的回响。秦渠枋口——这座始建于秦朝的水利工程,曾以“隔山取水”的智慧灌溉河南济源、焦作两地(liǎngdì)60余万亩(yúwànmǔ)良田。然而(ránér),岁月侵蚀、管理缺位,让这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陷入(xiànrù)险境:碑刻风化、取水口废弃、灌溉与行洪矛盾交织……
今年3月,河南省济源市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(zhìyuànzhě)齐波登山时目睹(mùdǔ)秦渠枋口现状,痛心不已:“再不保护,历史(lìshǐ)就真的消失了!”他连夜整理材料,向济源市检察院提交公益诉讼(sùsòng)线索,一场以法治力量守护千年文明的行动就此展开……
从(cóng)志愿者呼吁到检察长包案
沁河是黄河一级支流,发源于(yú)山西省沁源县,切穿太行山流入河南省,经济源、沁阳、博爱、温县(wēnxiàn),于武陟县流入黄河。
古代沁河两岸的(de)人民在太行山沁河出山口建设了沁河水利工程。该工程的广利渠(qú)渠首(qúshǒu)“枋木为门,以备蓄泄”,故得名枋口堰(kǒuyàn),当地群众称之为秦渠枋口。它开创了“隔山取水”之先河,也是(shì)我国最早利用水流弯道原理修建的水利工程之一,成为研究古代水利科学的重要实物,与郑国渠、都江堰同期建设,因此又被誉为“北国都江堰”。现存广利渠和东汉至清朝陆续建成的永利渠、广济渠、大利渠、小利渠、甘霖渠、广惠渠共(gòng)7条渠首遗迹和大量的碑碣题刻、古代建筑(jiànzhù)等。
然而,齐波提供的遗址现状照片让(ràng)人揪心:露天(lùtiān)碑刻字迹模糊、取水口被淤泥掩埋、拦水堰残骸堆积河道……
“这不仅是文物,更是群众的‘活命渠’!”济源市检察院检察长(jiǎncházhǎng)郑磊(zhènglěi)当即决定成立办案组,启动公益诉讼初步调查。
秦渠枋口位于济源市五龙口镇沁河(qìnhé)出山口处,但其(qí)功能辐射范围覆盖济源、焦作两地,形成“渠头在济源、渠尾在焦作,渠首(qúshǒu)管理在济源、灌溉受益在焦作”的状况,再加上其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郑磊发现办案(bànàn)复杂程度远超预期。

图中(túzhōng)最右侧建筑为秦渠枋口古水利设施永利渠取水口。
“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发现,秦渠枋口5个(gè)古取水口中,3个已完全废弃;露天存放的九通碑刻风化严重,文字几不可辨。”郑磊告诉记者,文物保护与(yǔ)民生需求(xūqiú)也面临“两难”——为发挥秦渠灌溉功能,满足广利灌区沿线农业灌溉需求,灌区管理机构时常在沁河主河道人工堆砌拦水堰来抬高(táigāo)水位,但一到汛期,这些拦水堰可能阻碍洪水下泄,所以河务部门多次在汛期将拦水堰拆除(chāichú),形成拆建循环(xúnhuán)困局。
案件层层上报至河南省检察院。“文物保护不能等(děng),必须打破(dǎpò)地域壁垒!”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决定包案办理该案。
3月20日清晨(qīngchén),段(duàn)文龙与有关(yǒuguān)部门负责人等一起来到沁河岸边,实地查看取水口。“灌溉功能退化、行洪矛盾突出、文物修复滞后……这些问题必须联动解决!”段文龙认为。
当天下午,段文龙在济源市检察院面对面(miànduìmiàn)听取齐波的意见,随后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(huì),要求济源市两级检察机关一体(yītǐ)履职,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,通过磋商、检察建议等方式(fāngshì)推动问题尽快解决,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。
此次会议(huìyì)形成一个重要(zhòngyào)工作思路:不但要督促秦渠枋口灌溉设施专项(zhuānxiàng)保护,而且要妥善处理灌溉功能与河道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,并协调推动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。
跨(kuà)区域协作与科学治理
在河南省检察院的(de)(de)指导下,济源市检察院办案组兵分三路:一是对风化碑刻进行拍照,留存图片等(děng)证据;二是梳理文化广电和旅游局、水利局、河务局等7个部门的法定(fǎdìng)职责,明确“权责清单”;三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算拦(lán)水堰对行洪安全的影响,确保整改方案科学合规。
“在(zài)检察机关的推动下,我们依托《沿黄河—济水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》,与五龙口(lóngkǒu)镇政府等单位成立常态化人防专班,明确(míngquè)职责分工,强化日常巡查与维护(wéihù)。”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牛东红告诉记者。
记者日前在沁河岸边采访时看到,技术(jìshù)人员正在沿河安装实时监测文物状态(zhuàngtài)及周边环境的全天候监控设备。牛东红介绍说:“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检查时,检察机关建议文化保护要穿上(shàng)‘科技铠甲(kǎijiǎ)’。我们不仅增设监控设备,实时监测文物状态,还组建4人的巡查队巡检(xúnjiǎn)遗址,并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,留存碑刻原始数据(yuánshǐshùjù),为后续修复提供科学依据。”牛东红还告诉记者,他们已经向河南省文物局申报秦渠枋口灌溉设施专项保护方案。
4月7日,济源市检察院向(xiàng)齐波(qíbō)反馈整改进展:监控(jiānkòng)设备已覆盖遗址核心区,碑刻数字化档案初步建成……“古渠焕新,指日可待!”齐波满怀期待。
秦渠枋口灌溉功能与河道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(máodùn)又该如何解决?
“灌区管理机构(guǎnlǐjīgòu)采取在沁河主河道人工堆砌拦水堰的方式抬高水位,但近几年每年都被黄河水利委员会作为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交办(jiāobàn)给(gěi)济源,要求限期清除整改。”郑磊说。
针对上述问题,济源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委托第三方(dìsānfāng)机构科学论证,第三方机构通过GPS测量,结合沁河冲刷深度、左右护岸、防洪标准等相关(xiāngguān)资料,出具“拦水堰不影响行洪”的报告,这一结论为破解“拆建循环困局”提供了关键(guānjiàn)依据。
记者了解到,有关部门后期会建设一个防汛(fángxùn)与蓄水双用的水闸,目前建设方案正在报批中(zhōng)。
推动申报(shēnbào)世界灌溉工程遗产
今年5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:“今年以来,我国一些地区出现旱情,有的还(hái)在持续,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,加强用水(yòngshuǐ)调度(diàodù),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和农业灌溉需求。”
郑磊告诉记者,秦渠枋口灌溉范围涉及济源、焦作两地,渠首(qúshǒu)引水工程均位于济源市沁河出山口处。济源市水利局、焦作市引沁(yǐnqìn)广利灌区管理局都曾启动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工作,但(dàn)因(yīn)种种原因均未成功。
鉴于灌溉范围及管理权限涉及(shèjí)两市(liǎngshì),在河南省检察院的推动下,申遗事项已经由河南省政府牵头(qiāntóu)研究部署,目前已经成立由省水利厅牵头,财政厅、农业农村厅、文化和旅游厅、文物局(wénwùjú)等部门参与的申报工作专班,编制申报工作方案和规划。
段文龙表示(biǎoshì),秦渠枋口公益诉讼案涉及文物保护(wénwùbǎohù),关乎周边群众生产生活,省市县三级(sānjí)检察院一体履职、综合履职,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(zhínéng),妥善解决了文物保护、水利设施灌溉、河道行洪安全等问题,还(hái)协调推动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工作,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全国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、河南欧帕工业机器人有(yǒu)限公司数控技术员孙志光谈起秦渠枋口的保护工作时很有感触:“检察机关用法治和科技‘双轮驱动’,让千年古渠焕发新生,这是传统文明与(yǔ)现代治理的融合!”
他还特别关注到检察机关在跨部门协作中(zhōng)的(de)作用:“过去文物保护常陷入‘九龙治水’的困局,但这次‘府检联动’破除了(le)地域和职能壁垒,用‘权责清单’明确各方任务,用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责任,这种法治化、精细化的治理模式值得(zhíde)推广。”
对于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,孙志光充满期待:“秦渠枋口承载着中华农耕文明的精髓,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大局,既修复古渠保障民生(mínshēng),又(yòu)推动遗产‘走出去’,如果(rúguǒ)申遗成功,将极大提升河南文化软实力。建议下(xià)一步引入更多(duō)智能监测设备,充分运用工业物联网技术更好守护文化遗产,让千年古渠真正‘活’在当下、惠泽未来!”
(检察日报(rìbào) 记者:谷芳卿 视频:正视工作室 张颖轲 谷芳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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